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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 防静电地面
3.4.1 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有防静电要求的地面面层,应采用表层静电耗散性材料,其表面电阻率、体积电阻率等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,并应设置静电泄放设施和接地连接。
3.4.2 导静电地面的各项技术指标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GB50174及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GB50073的有关规定。
3.8.5 不发火花的地面,必须采用不发火花材料铺设,地面铺设材料必须经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